经省物价局和市政府同意,舟山市物价局《关于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舟价发[2009]147号)规定,自2010年1月1日起,民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6.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.10元,非民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7.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.80元。